三 國 志 卷 二 十   魏 書 二 十

    武 文 世 王 公 傳 第 二 十

    、陳 ,環 峻, 乘、

    豐 愍 王 昂 字 子 脩 。 弱 冠 舉 孝 廉 。 隨 太 祖 南 征 , 為 張 繡 所 害 。 無 子 。 黃 初 二 年 追 封 , 諡 曰 豐 悼 公 。 三 年 ,以 樊 安 公 均 子 琬 奉 昂 後 , 封 中 都 公 。 其 年 徙 封 長 子 公 。五 年 , 追 加 昂 號 曰 豐 悼 王 。 太 和 三 年 改 昂 諡 曰 愍 王 。 嘉平 六 年 , 以 琬 襲 昂 爵 為 豐 王 。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, 累 增 邑 ,并 前 二 千 七 百 戶 。 琬 薨 , 諡 曰 恭 王 。 子 廉 嗣 。

    相 殤 王 鑠 , 早 薨 , 太 和 三 年 追 封 諡 。 青 龍 元 年 ,子 愍 王 潛 嗣 , 其 年 薨 。 二 年 , 子 懷 王 偃 嗣 , 邑 二 千 五 百 戶 , 四 年 薨 。 無 子 , 國 除 。 正 元 二 年 , 以 樂 陵 王 茂 子 陽 都 鄉 公 竦 繼 鑠 後 。

    鄧 哀 王 沖 字 倉 舒 。 少 聰 察 岐 嶷 , 生 五 六 歲 , 智 意所 及 , 有 若 成 人 之 智 。 時 孫 權 曾 致 巨 象 , 太 祖 欲 知 其 斤 重 , 訪 之 群 下 , 咸 莫 能 出 其 理 。 沖 曰 : 「 置 象 大 船 之 上, 而 刻 其 水 痕 所 至 , 稱 物 以 載 之 , 則 校 可 知 矣 。 」 太 祖大 悅 , 即 施 行 焉 。 時 軍 國 多 事 , 用 刑 嚴 重 。 太 祖 馬 鞍 在 庫 , 而 為 鼠 所 齧 , 庫 吏 懼 必 死 , 議 欲 面 縛 首 罪 , 猶 懼 不免 。 沖 謂 曰 :「 待 三 日 中 , 然 後 自 歸 。 」 沖 於 是 以 刀 穿 單 衣 , 如 鼠 齧 者 , 謬 為 失 意 , 貌 有 愁 色 。 太 祖 問 之 , 沖 對 曰 : 「 世 俗 以 為 鼠 齧 衣 者 , 其 主 不 吉 。 今 單 衣 見 齧 , 是 以 憂 戚 。 」太 祖 曰 : 「 此 妄 言 耳 , 無 所 苦 也 。 」 俄 而 庫 吏 以 齧 鞍 聞, 太 祖 笑 曰 : 「 兒 衣 在 側 , 尚 齧 , 況 鞍 縣 柱 乎 ? 」 一 無 所 問 。 沖 仁 愛 識 達 , 皆 此 類 也 。 凡 應 罪 戮 , 而 為 沖 微 所 辨 理 , 賴 以 濟 宥 者 , 前 後 數 十 。 〔 一 〕 太 祖 數 對 群 臣 稱述 , 有 欲 傳 後 意 。 年 十 三 , 建 安 十 三 年 疾 病 , 太 祖 親 為 請 命 。 及 亡 , 哀 甚 。 文 帝 寬 喻 太 祖 , 太 祖 曰 : 「 此 我 之不 幸 , 而 汝 曹 之 幸 也 。 」 〔 二 〕 言 則 流 涕 , 為 聘 甄 氏 亡 女 與 合 葬 , 贈 騎 都 尉 印 綬 , 命 宛 侯 據 子 琮 奉 沖 後 。 二 十二 年 , 封 琮 為 鄧 侯 。 黃 初 二 年 , 追 贈 諡 沖 曰 鄧 哀 侯 , 又 追 加 號 為 公 。 〔 三 〕 三 年 , 進 琮 爵 , 徙 封 冠 軍 公 。 四 年, 徙 封 己 氏 公 。 太 和 五 年 , 加 沖 號 曰 鄧 哀 王 。 景 初 元 年, 琮 坐 於 中 尚 方 作 禁 物 , 削 戶 三 百 , 貶 爵 為 都 鄉 侯 。 三年 , 復 為 己 氏 公 。 正 始 七 年 , 轉 封 平 陽 公 。 景 初 、 正 元、 景 元 中 , 累 增 邑 , 并 前 千 九 百 戶 。

〔 一 〕   魏 書 曰 : 沖 每 見 當 刑 者 , 輒 探 睹 其 冤 枉 之 情 而 微 理 之 。 及 勤 勞 之 吏 , 以 過 誤 觸 罪 ,常 為 太 祖 陳 說 , 宜 寬 宥 之 。 辨 察 仁 愛 , 與 性 俱 生 , 容 貌 姿 美 , 有 殊 於 眾 , 故 特 見 寵 異 。 臣 松 之 以 「 容 貌 姿 美 」一 類 之 言 , 而 分 以 為 三 , 亦 敘 屬 之 一 病 也 。

〔 二 〕   孫 盛 曰 : 春 秋 之 義 , 立 嫡 以 長 不 以 賢 。 沖 雖 存 也 猶 不 宜 立 , 況 其 既 沒 , 而 發 斯 言 乎? 詩 云 : 「 無 易 由 言 。 」 魏 武 其 易 之 也 。

〔 三 〕   魏 書 載 策 曰 : 「 惟 黃 初 二 年八 月 丙 午 , 皇 帝 曰 : 咨 爾 鄧 哀 侯 沖 , 昔 皇 天 鍾 美 於 爾 躬, 俾 聰 哲 之 才 , 成 於 弱 年 。 當 永 享 顯 祚 , 克 成 厥 終 。 如何 不 祿 , 早 世 夭 昏 ! 朕 承 天 序 , 享 有 四 海 , 並 建 親 親 ,以 藩 王 室 , 惟 爾 不 逮 斯 榮 , 且 葬 禮 未 備 。 追 悼 之 懷 , 愴 然 攸 傷 。 今 遷 葬 於 高 陵 , 使 使 持 節 兼 謁 者 僕 射 郎 中 陳 承, 追 賜 號 曰 鄧 公 , 祠 以 太 牢 。 魂 而 有 靈 , 休 茲 寵 榮 。 嗚 呼 哀 哉 ! 」 魏 略 曰 : 文 帝 常 言 「 家 兄 孝 廉 , 自 其 分 也 。若 使 倉 舒 在 , 我 亦 無 天 下 。 」

    彭 城 王 據 , 建 安 十 六 年 封 范 陽 侯 。 二 十 二 年 , 徙 封 宛 侯 。 黃 初 二 年 , 進 爵 為 公 。 三 年 , 為 章 陵 王 , 其 年徙 封 義 陽 。 文 帝 以 南 方 下 濕 , 又 以 環 太 妃 彭 城 人 , 徙 封彭 城 。 又 徙 封 濟 陰 。 五 年 , 詔 曰 : 「 先 王 建 國 , 隨 時 而制 。 漢 祖 增 秦 所 置 郡 , 至 光 武 以 天 下 損 耗 , 并 省 郡 縣 。以 今 比 之 , 益 不 及 焉 。 其 改 封 諸 王 , 皆 為 縣 王 。 」 據 改封 定 陶 縣 。 太 和 六 年 , 改 封 諸 王 , 皆 以 郡 為 國 , 據 復 封 彭 城 。 景 初 元 年 , 據 坐 私 遣 人 詣 中 尚 方 作 禁 物 , 削 縣 二千 戶 。 〔 一 〕 三 年 , 復 所 削 戶 邑 。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累 增 邑, 并 前 四 千 六 百 戶 。

〔 一 〕   魏 書 載 璽 書 曰 : 「 制 詔 彭 城 王 : 有 司 奏 , 王 遣 司 馬 董 和 , 齎 珠 玉 來 到 京 師 中 尚 方 ,多 作 禁 物 , 交 通 工 官 , 出 入 近 署 , 踰 侈 非 度 , 慢 令 違 制, 繩 王 以 法 。 朕 用 憮 然 , 不 寧 于 心 。 王 以 懿 親 之 重 , 處 藩 輔 之 位 , 典 籍 日 陳 於 前 , 勤 誦 不 輟 於 側 。 加 雅 素 奉 脩, 恭 肅 敬 慎 , 務 在 蹈 道 , 孜 孜 不 衰 , 豈 忘 率 意 正 身 , 考 終 厥 行 哉 ? 若 然 小 疵 , 或 謬 於 細 人 , 忽 不 覺 悟 , 以 斯 為 失 耳 。 書 曰 : 『 惟 聖 罔 念 作 狂 , 惟 狂 克 念 作 聖 。 』 古 人垂 誥 , 乃 至 於 此 , 故 君 子 思 心 無 斯 須 遠 道 焉 。 常 慮 所 以 累 德 者 而 去 之 , 則 德 明 矣 ; 開 心 所 以 為 塞 者 而 通 之 , 則 心 夷 矣 ; 慎 行 所 以 為 尤 者 而 脩 之 , 則 行 全 矣 : 三 者 , 王 之 所 能 備 也 。 今 詔 有 司 宥 王 , 削 縣 二 千 戶 , 以 彰 八 柄 與 奪 之 法 。 昔 羲 、 文 作 易 , 著 休 復 之 語 , 仲 尼 論 行 , 既 過能 改 。 王 其 改 行 , 茂 昭 斯 義 , 率 意 無 怠 。 」

    燕 王 宇 字 彭 祖 。 建 安 十 六 年 , 封 都 鄉 侯 。 二 十 二年 , 改 封 魯 陽 侯 。 黃 初 二 年 , 進 爵 為 公 。 三 年 , 為 下 邳 王 。 五 年 , 改 封 單 父 縣 。 太 和 六 年 , 改 封 燕 王 。 明 帝 少與 宇 同 止 , 常 愛 異 之 。 及 即 位 , 寵 賜 與 諸 王 殊 。 青 龍 三年 , 徵 入 朝 。 景 初 元 年 , 還 鄴 。 二 年 夏 , 復 徵 詣 京 都 。冬 十 二 月 , 明 帝 疾 篤 , 拜 宇 為 大 將 軍 , 屬 以 後 事 。 受 署 四 日 , 宇 深 固 讓 ; 帝 意 亦 變 , 遂 免 宇 官 。 三 年 夏 , 還 鄴。 景 初 、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, 累 增 邑 , 并 前 五 千 五 百 戶 。 常 道 鄉 公 奐 , 宇 之 子 , 入 繼 大 宗 。

    沛 穆 王 林 , 建 安 十 六 年 封 饒 陽 侯 。 二 十 二 年 , 徙封 譙 。 黃 初 二 年 , 進 爵 為 公 。 三 年 , 為 譙 王 。 五 年 , 改 封 譙 縣 。 七 年 , 徙 封 鄄 城 。 太 和 六 年 , 改 封 沛 。 景 初 、正 元 、 景 元 中 , 累 增 邑 , 并 前 四 千 七 百 戶 。 林 薨 , 子 緯 嗣 。 〔 一 〕

〔 一 〕   案 嵇 氏 譜 : 嵇 康 妻 , 林 子 之 女 也 。

    中 山 恭 王 袞 , 建 安 二 十 一 年 封 平 鄉 侯 。 少 好 學 ,年 十 餘 歲 能 屬 文 。 每 讀 書 , 文 學 左 右 常 恐 以 精 力 為 病 ,數 諫 止 之 , 然 性 所 樂 , 不 能 廢 也 。 二 十 二 年 , 徙 封 東 鄉 侯 , 其 年 又 改 封 贊 侯 。 黃 初 二 年 , 進 爵 為 公 , 官 屬 皆 賀, 袞 曰 : 「 夫 生 深 宮 之 中 , 不 知 稼 穡 之 艱 難 , 多 驕 逸 之 失 。 諸 賢 既 慶 其 休 , 宜 輔 其 闕 。 」 每 兄 弟 游 娛 , 袞 獨 覃 思 經 典 。 文 學 防 輔 相 與 言 曰 : 「 受 詔 察 公 舉 錯 , 有 過 當 奏 , 及 有 善 , 亦 宜 以 聞 , 不 可 匿 其 美 也 。 」 遂 共 表 稱 陳袞 美 。 袞 聞 之 , 大 驚 懼 , 責 讓 文 學 曰 : 「 脩 身 自 守 , 常人 之 行 耳 , 而 諸 君 乃 以 上 聞 , 是 適 所 以 增 其 負 累 也 。 且如 有 善 , 何 患 不 聞 , 而 遽 共 如 是 , 是 非 益 我 者 。 」 其 戒 慎 如 此 。 三 年 , 為 北 海 王 。 其 年 , 黃 龍 見 鄴 西 漳 水 , 袞上 書 贊 頌 。 詔 賜 黃 金 十 斤 , 詔 曰 : 「 昔 唐 叔 歸 禾 , 東 平獻 頌 , 斯 皆 骨 肉 贊 美 , 以 彰 懿 親 。 王 研 精 墳 典 , 耽 味 道真 , 文 雅 煥 炳 , 朕 甚 嘉 之 。 王 其 克 慎 明 德 , 以 終 令 聞 。」 四 年 , 改 封 贊 王 。 七 年 , 徙 封 濮 陽 。 太 和 二 年 就 國 ,尚 約 儉 , 教 敕 妃 妾 紡 績 織 綿 , 習 為 家 人 之 事 。 五 年 冬 ,入 朝 。 六 年 , 改 封 中 山 。

    初 , 袞 來 朝 , 犯 京 都 禁 。 青 龍 元 年 , 有 司 奏 袞 。詔 曰 : 「 王 素 敬 慎 , 邂 逅 至 此 , 其 以 議 親 之 典 議 之 。 」有 司 固 執 。 詔 削 縣 二 , 戶 七 百 五 十 。 〔 一 〕 袞 憂 懼 , 戒 敕 官 屬 愈 謹 。 帝 嘉 其 意 , 二 年 , 復 所 削 縣 。 三 年 秋 , 袞 得 疾 病 , 詔 遣 太 醫 視 疾 , 殿 中 、 虎 賁 齎 手 詔 、 賜 珍 膳 相 屬 , 又 遣 太 妃 、 沛 王 林 並 就 省 疾 。 袞 疾 困 , 敕 令 官 屬 曰: 「 吾 寡 德 忝 寵 , 大 命 將 盡 。 吾 既 好 儉 , 而 聖 朝 著 終 誥 之 制 , 為 天 下 法 。 吾 氣 絕 之 日 , 自 殯 及 葬 , 務 奉 詔 書 。昔 衛 大 夫 蘧 瑗 葬 濮 陽 , 吾 望 其 墓 , 常 想 其 遺 風 , 願 託 賢 靈 以 弊 髮 齒 , 營 吾 兆 域 , 必 往 從 之 。 禮 : 男 子 不 卒 婦 人之 手 。 亟 以 時 成 東 堂 。 」 堂 成 , 名 之 曰 遂 志 之 堂 , 輿 疾 往 居 之 。 又 令 世 子 曰 : 「 汝 幼 少 , 未 聞 義 方 , 早 為 人 君, 但 知 樂 , 不 知 苦 ; 不 知 苦 , 必 將 以 驕 奢 為 失 也 。 接 大 臣 , 務 以 禮 。 雖 非 大 臣 , 老 者 猶 宜 答 拜 。 事 兄 以 敬 , 恤弟 以 慈 ; 兄 弟 有 不 良 之 行 , 當 造 膝 諫 之 。 諫 之 不 從 , 流 涕 喻 之 ; 喻 之 不 改 , 乃 白 其 母 。 若 猶 不 改 , 當 以 奏 聞 ,并 辭 國 土 。 與 其 守 寵 罹 禍 , 不 若 貧 賤 全 身 也 。 此 亦 謂 大 罪 惡 耳 , 其 微 過 細 故 , 當 掩 覆 之 。 嗟 爾 小 子 , 慎 脩 乃 身, 奉 聖 朝 以 忠 貞 , 事 太 妃 以 孝 敬 。 閨 闈 之 內 , 奉 令 於 太 妃 ; 閫 閾 之 外 , 受 教 於 沛 王 。 無 怠 乃 心 , 以 慰 予 靈 。 」其 年 薨 。 詔 沛 王 林 留 訖 葬 , 使 大 鴻 臚 持 節 典 護 喪 事 , 宗 正 弔 祭 , 贈 賵 甚 厚 。 凡 所 著 文 章 二 萬 餘 言 , 才 不 及 陳 思 王 而 好 與 之 侔 。 子 孚 嗣 。 景 初 、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, 累 增 邑, 并 前 三 千 四 百 戶 。

〔 一 〕   魏 書 載 璽 書 曰 : 「 制 詔 中 山王 : 有 司 奏 , 王 乃 者 來 朝 , 犯 交 通 京 師 之 禁 。 朕 惟 親 親之 恩 , 用 寢 吏 議 。 然 法 者 , 所 與 天 下 共 也 , 不 可 得 廢 。今 削 王 縣 二 , 戶 七 百 五 十 。 夫 克 己 復 禮 , 聖 人 稱 仁 , 朝過 夕 改 , 君 子 與 之 。 王 其 戒 諸 , 無 貳 咎 悔 也 。 」

    濟 陽 懷 王 玹 , 建 安 十 六 年 封 西 鄉 侯 。 早 薨 , 無 子。 二 十 年 , 以 沛 王 林 子 贊 襲 玹 爵 邑 , 早 薨 , 無 子 。 文 帝 復 以 贊 弟 壹 紹 玹 後 。 黃 初 二 年 , 改 封 濟 陽 侯 。 四 年 , 進 爵 為 公 。 太 和 四 年 , 追 進 玹 爵 , 諡 曰 懷 公 。 六 年 , 又 進 號 曰 懷 王 , 追 諡 贊 曰 西 鄉 哀 侯 。 壹 薨 , 諡 曰 悼 公 。 子 恆 嗣 。 景 初 、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, 累 增 邑 , 并 前 千 九 百 戶 。

    陳 留 恭 王 峻 字 子 安 , 建 安 二 十 一 年 封 郿 侯 。 二 十二 年 , 徙 封 襄 邑 。 黃 初 二 年 , 進 爵 為 公 。 三 年 , 為 陳 留 王 。 五 年 , 改 封 襄 邑 縣 。 太 和 六 年 , 又 封 陳 留 。 甘 露 四 年 薨 。 子 澳 嗣 。 景 初 、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, 累 增 邑 , 并 前 四 千 七 百 戶 。

    范 陽 閔 王 矩 , 早 薨 , 無 子 。 建 安 二 十 二 年 , 以 樊 安 公 均 子 敏 奉 矩 後 , 封 臨 晉 侯 。 黃 初 三 年 追 封 諡 矩 為 范 陽 閔 公 。 五 年 , 改 封 敏 范 陽 王 。 七 年 , 徙 封 句 陽 , 太 和 六 年 , 追 進 矩 號 曰 范 陽 閔 王 , 改 封 敏 琅 邪 王 。 景 初 、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, 累 增 邑 , 并 前 三 千 四 百 戶 。 敏 薨 , 諡 曰 原 王 。 子 焜 嗣 。

    趙 王 幹 , 建 安 二 十 年 封 高 平 亭 侯 。 二 十 二 年 , 徙封 賴 亭 侯 。 其 年 改 封 弘 農 侯 。 黃 初 二 年 , 進 爵 , 徙 封 燕公 。 〔 一 〕 三 年 , 為 河 間 王 。 五 年 , 改 封 樂 城 縣 。 七 年, 徙 封 鉅 鹿 。 太 和 六 年 , 改 封 趙 王 。 幹 母 有 寵 於 太 祖 。及 文 帝 為 嗣 , 幹 母 有 力 。 文 帝 臨 崩 , 有 遺 詔 , 是 以 明 帝常 加 恩 意 。 青 龍 二 年 , 私 通 賓 客 , 為 有 司 所 奏 , 賜 幹 璽 書 誡 誨 之 , 曰 : 「 易 稱 『 開 國 承 家 , 小 人 勿 用 』 , 詩 著『 大 車 惟 塵 』 之 誡 。 自 太 祖 受 命 創 業 , 深 睹 治 亂 之 源 ,鑒 存 亡 之 機 , 初 封 諸 侯 , 訓 以 恭 慎 之 至 言 , 輔 以 天 下 之端 士 , 常 稱 馬 援 之 遺 誡 , 重 諸 侯 賓 客 交 通 之 禁 , 乃 使 與 犯 妖 惡 同 。 夫 豈 以 此 薄 骨 肉 哉 ? 徒 欲 使 子 弟 無 過 失 之 愆, 士 民 無 傷 害 之 悔 耳 。 高 祖 踐 阼 , 祗 慎 萬 機 , 申 著 諸 侯 不 朝 之 令 。 朕 感 詩 人 常 棣 之 作 , 嘉 采 菽 之 義 , 亦 緣 詔 文曰 『 若 有 詔 得 詣 京 都 』 , 故 命 諸 王 以 朝 聘 之 禮 。 而 楚 、中 山 並 犯 交 通 之 禁 , 趙 宗 、 戴 捷 咸 伏 其 辜 。 近 東 平 王 復使 屬 官 毆 壽 張 吏 , 有 司 舉 奏 , 朕 裁 削 縣 。 ( 令 ) 〔 今 〕有 司 以 曹 纂 、 王 喬 等 因 九 族 時 節 , 集 會 王 家 , 或 非 其 時, 皆 違 禁 防 。 朕 惟 王 幼 少 有 恭 順 之 素 , 加 受 先 帝 顧 命 ,欲 崇 恩 禮 , 延 乎 後 嗣 , 況 近 在 王 之 身 乎 ? 且 自 非 聖 人 ,孰 能 無 過 ? 已 詔 有 司 宥 王 之 失 。 古 人 有 言 : 『 戒 慎 乎 其所 不 睹 , 恐 懼 乎 其 所 弗 聞 , 莫 見 乎 隱 , 莫 顯 乎 微 , 故 君子 慎 其 獨 焉 。 』 叔 父 茲 率 先 聖 之 典 , 以 纂 乃 先 帝 之 遺 命, 戰 戰 兢 兢 , 靖 恭 厥 位 , 稱 朕 意 焉 。 」 景 初 、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, 累 增 邑 , 并 前 五 千 戶 。

〔 一 〕   魏 略 曰 : 幹 一 名 良 。 良 本 陳妾 子 , 良 生 而 陳 氏 死 , 太 祖 令 王 夫 人 養 之 。 良 年 五 歲 而太 祖 疾 困 , 遺 令 語 太 子 曰 : 「 此 兒 三 歲 亡 母 , 五 歲 失 父, 以 累 汝 也 。 」 太 子 由 是 親 待 , 隆 於 諸 弟 。 良 年 小 , 常 呼 文 帝 為 阿 翁 , 帝 謂 良 曰 : 「 我 , 汝 兄 耳 。 」 文 帝 又 愍 其 如 是 , 每 為 流 涕 。 臣 松 之 案 : 此 傳 以 母 貴 賤 為 次 , 不 計 兄 弟 之 年 , 故 楚 王 彪 年 雖 大 , 傳 在 幹 後 。 尋 朱 建 平 傳, 知 彪 大 幹 二 十 歲 。

    臨 邑 殤 公 子 上 , 早 薨 。 太 和 五 年 , 追 封 諡 。 無 後。

    楚 王 彪 字 朱 虎 。 建 安 二 十 一 年 , 封 壽 春 侯 。 黃 初二 年 , 進 爵 , 徙 封 汝 陽 公 。 三 年 , 封 弋 陽 王 。 其 年 徙 封 吳 王 。 五 年 , 改 封 壽 春 縣 。 七 年 , 徙 封 白 馬 。 太 和 五 年冬 , 朝 京 都 。 六 年 , 改 封 楚 。 初 , 彪 來 朝 , 犯 禁 , 〔 青龍 〕 元 年 , 為 有 司 所 奏 , 詔 削 縣 三 , 戶 千 五 百 。 二 年 ,大 赦 , 復 所 削 縣 。 景 初 三 年 , 增 戶 五 百 , 并 前 三 千 戶 。嘉 平 元 年 , 兗 州 刺 史 令 狐 愚 與 太 尉 王 淩 謀 迎 彪 都 許 昌 。語 在 淩 傳 。 乃 遣 傅 及 侍 御 史 就 國 案 驗 , 收 治 諸 相 連 及 者。 廷 尉 請 徵 彪 治 罪 。 於 是 依 漢 燕 王 旦 故 事 , 使 兼 廷 尉 大 鴻 臚 持 節 賜 彪 璽 書 切 責 之 , 使 自 圖 焉 。 〔 一 〕 彪 乃 自 殺。 妃 及 諸 子 皆 免 為 庶 人 , 徙 平 原 。 彪 之 官 屬 以 下 及 監 國 謁 者 , 坐 知 情 無 輔 導 之 義 , 皆 伏 誅 。 國 除 為 淮 南 郡 。 正元 元 年 詔 曰 : 「 故 楚 王 彪 , 背 國 附 姦 , 身 死 嗣 替 , 雖 自 取 之 , 猶 哀 矜 焉 。 夫 含 垢 藏 疾 , 親 親 之 道 也 , 其 封 彪 世子 嘉 為 常 山 真 定 王 。 」 景 元 元 年 , 增 邑 , 并 前 二 千 五 百 戶 。 〔 二 〕

〔 一 〕   孔 衍 漢 魏 春 秋 載 璽 書 曰 : 「夫 先 王 行 賞 不 遺 仇 讎 , 用 戮 不 違 親 戚 , 至 公 之 義 也 。 故周 公 流 涕 而 決 二 叔 之 罪 , 孝 武 傷 懷 而 斷 昭 平 之 獄 , 古 今常 典 也 。 惟 王 , 國 之 至 親 , 作 藩 于 外 , 不 能 祗 奉 王 度 ,表 率 宗 室 , 而 謀 於 姦 邪 , 乃 與 太 尉 王 淩 、 兗 州 刺 史 令 狐愚 構 通 逆 謀 , 圖 危 社 稷 , 有 悖 忒 之 心 , 無 忠 孝 之 意 。 宗廟 有 靈 , 王 其 何 面 目 以 見 先 帝 ? 朕 深 痛 王 自 陷 罪 辜 , 既得 王 情 , 深 用 憮 然 。 有 司 奏 王 當 就 大 理 , 朕 惟 公 族 甸 師之 義 , 不 忍 肆 王 市 朝 , 故 遣 使 者 賜 書 。 王 自 作 孽 , 匪 由於 他 , 燕 剌 之 事 , 宜 足 以 觀 。 王 其 自 圖 之 ! 」

〔 二 〕   臣 松 之 案 : 嘉 入 , 封 高 邑 公 。 元 康 中 , 與 石 崇 俱 為 國 子 博 士 。 嘉 後 為 東 莞 太 守 ,崇 為 征 虜 將 軍 , 監 青 、 徐 軍 事 , 屯 於 下 邳 , 嘉 以 詩 遺 崇 曰 : 「 文 武 應 時 用 , 兼 才 在 明 哲 。 嗟 嗟 我 石 生 , 為 國 之俊 傑 。 入 侍 於 皇 闥 , 出 則 登 九 列 。 威 檢 肅 青 、 徐 , 風 發 宜 吳 裔 。 疇 昔 謬 同 位 , 情 至 過 魯 、 衛 。 分 離 踰 十 載 , 思遠 心 增 結 。 願 子 鑒 斯 誠 , 寒 暑 不 踰 契 。 」 崇 答 曰 : 「 昔 常 接 羽 儀 , 俱 游 青 雲 中 , 敦 道 訓 冑 子 , 儒 化 渙 以 融 , 同聲 無 異 響 , 故 使 恩 愛 隆 。 豈 惟 敦 初 好 , 款 分 在 令 終 。 孔 不 陋 九 夷 , 老 氏 適 西 戎 。 逍 遙 滄 海 隅 , 可 以 保 王 躬 。 世事 非 所 務 , 周 公 不 足 夢 。 玄 寂 令 神 王 , 是 以 守 至 沖 。 」王 隱 晉 書 載 吏 部 郎 李 重 啟 云 :「 魏 氏 宗 室 屈 滯 , 每 聖 恩 所 存 。 東 莞太 守 曹 嘉 , 才 幹 學 義 , 不 及 志 、 翕 , 而 良 素 脩 潔 , 性 業 踰 之 ; 又 已 歷 二 郡 。 臣 以 為 優 先 代 之 後 , 可 以 嘉 為 員 外 散 騎 侍 郎 。 」

    剛 殤 公 子 勤 , 早 薨 。 太 和 五 年 追 封 諡 。 無 後 。

    穀 城 殤 公 子 乘 , 早 薨 。 太 和 五 年 追 封 諡 。 無 後 。

    郿 戴 公 子 整 , 奉 從 叔 父 郎 中 紹 後 。 建 安 二 十 二 年, 封 郿 侯 。 二 十 三 年 薨 。 無 子 。 黃 初 二 年 追 進 爵 , 諡 曰戴 公 。 以 彭 城 王 據 子 範 奉 整 後 。 三 年 , 封 平 氏 侯 。 四 年, 徙 封 成 武 。 太 和 三 年 , 進 爵 為 公 。 青 龍 三 年 薨 。 諡 曰悼 公 。 無 後 。 四 年 , 詔 以 範 弟 東 安 鄉 公 闡 為 郿 公 , 奉 整 後 。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、 累 增 邑 , 并 前 千 八 百 戶 。

    靈 殤 公 子 京 , 早 薨 。 太 和 五 年 追 封 諡 。 無 後 。

    樊 安 公 均 , 奉 叔 父 薊 恭 公 彬 後 。 建 安 二 十 二 年 ,封 樊 侯 。 二 十 四 年 薨 。 子 抗 嗣 。 黃 初 二 年 , 追 進 公 爵 ,諡 曰 安 公 。 三 年 , 徙 封 抗 薊 公 。 四 年 , 徙 封 屯 留 公 。 景初 元 年 薨 , 諡 曰 定 公 。 子 諶 嗣 。 景 初 、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,累 增 邑 , 并 前 千 九 百 戶 。

    廣 宗 殤 公 子 棘 , 早 薨 。 太 和 五 年 追 封 諡 。 無 後 。

    東 平 靈 王 徽 , 奉 叔 公 朗 陵 哀 侯 玉 後 。 建 安 二 十 二年 , 封 歷 城 侯 。 黃 初 二 年 , 進 爵 為 公 。 三 年 , 為 廬 江 王。 四 年 , 徙 封 壽 張 王 。 五 年 , 改 封 壽 張 縣 。 太 和 六 年 ,改 封 東 平 。 青 龍 二 年 , 徽 使 官 屬 撾 壽 張 縣 吏 , 為 有 司 所奏 。 詔 削 縣 一 , 戶 五 百 。 其 年 復 所 削 縣 。 正 始 三 年 薨 。子 翕 嗣 。 景 初 、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, 累 增 邑 , 并 前 三 千 四 百 戶 。 〔 一 〕

〔 一 〕   臣 松 之 案 : 翕 入 晉 , 封 廩 丘公 。 魏 宗 室 之 中 , 名 次 鄄 城 公 。 至 泰 始 二 年 , 翕 遣 世 子 琨 奉 表 來 朝 。 詔 曰 : 「 翕 秉 德 履 道 , 魏 宗 之 良 。 今 琨 遠 至 , 其 假 世 子 印 綬 , 加 騎 都 尉 , 賜 服 一 具 , 錢 十 萬 , 隨 才 敘 用 。 」 翕 撰 解 寒 食 散 方 , 與 皇 甫 謐 所 撰 並 行 於 世 。

    樂 陵 王 茂 , 建 安 二 十 二 年 封 萬 歲 亭 侯 。 二 十 三 年, 改 封 平 輿 侯 。 黃 初 三 年 , 進 爵 , 徙 封 乘 氏 公 。 七 年 ,徙 封 中 丘 。 茂 性 傲 佷 , 少 無 寵 於 太 祖 。 及 文 帝 世 , 又 獨 不 王 。 太 和 元 年 , 徙 封 聊 城 公 , 其 年 為 王 。 詔 曰 : 「 昔 象 之 為 虐 至 甚 , 而 大 舜 猶 侯 之 有 庳 。 近 漢 氏 淮 南 、 阜 陵, 皆 為 亂 臣 逆 子 , 而 猶 或 及 身 而 復 國 , 或 至 子 而 錫 土 。有 虞 建 之 於 上 古 , 漢 文 、 明 、 章 行 之 乎 前 代 , 斯 皆 敦 敘 親 親 之 厚 義 也 。 聊 城 公 茂 少 不 閑 禮 教 , 長 不 務 善 道 。 先 帝 以 為 古 之 立 諸 侯 也 , 皆 命 賢 者 , 故 姬 姓 有 未 必 侯 者 ,是 以 獨 不 王 茂 。 太 皇 太 后 數 以 為 言 。 如 聞 茂 頃 來 少 知 悔 昔 之 非 , 欲 脩 善 將 來 。 君 子 與 其 進 , 不 保 其 往 也 。 今 封 茂 為 聊 城 王 , 以 慰 太 皇 太 后 下 流 之 念 。 」 六 年 , 改 封 曲 陽 王 。 正 始 三 年 , 東 平 靈 王 薨 , 茂 稱 嗌 痛 , 不 肯 發 哀 ,居 處 出 入 自 若 。 有 司 奏 除 國 土 , 詔 削 縣 一 , 戶 五 百 。 五年 , 徙 封 樂 陵 , 詔 以 茂 租 奉 少 , 諸 子 多 , 復 所 削 戶 , 又 增 戶 七 百 。 嘉 平 、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, 累 增 邑 , 并 前 五 千 戶。

    文 皇 帝 九 男 : 甄 氏 皇 后 生 明 帝 , 李 貴 人 生 贊 哀 王 協 , 潘 淑 媛 生 北 海 悼 王 蕤 , 朱 淑 媛 生 東 武 陽 懷 王 鑒 , 仇 昭 儀 生 東 海 定 王 霖 , 徐 姬 生 元 城 哀 王 禮 , 蘇 姬 生 邯 鄲 懷 王 邕 , 張 姬 生 清 河 悼 王 貢 , 宋 姬 生 廣 平 哀 王 儼 。

    贊 哀 王 協 , 早 薨 。 太 和 五 年 追 封 諡 曰 經 殤 公 。 青 龍 二 年 , 更 追 改 號 諡 。 三 年 , 子 殤 王 尋 嗣 。 景 初 三 年 ,增 戶 五 百 , 并 前 三 千 戶 。 正 始 九 年 薨 。 無 子 。 國 除 。

    北 海 悼 王 蕤 , 黃 初 七 年 , 明 帝 即 位 , 立 為 陽 平 縣王 。 太 和 六 年 , 改 封 北 海 。 青 龍 元 年 薨 。 二 年 , 以 琅 邪 王 子 贊 奉 蕤 後 , 封 昌 鄉 公 。 景 初 二 年 , 立 為 饒 安 王 。 正始 七 年 , 徙 封 文 安 。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, 累 增 邑 , 并 前 三 千 五 百 戶 。

    東 武 陽 懷 王 鑒 , 黃 初 六 年 立 。 其 年 薨 。 青 龍 三 年 賜 諡 。 無 子 。 國 除 。

    東 海 定 王 霖 , 黃 初 三 年 立 為 河 東 王 。 六 年 , 改 封館 陶 縣 。 明 帝 即 位 , 以 先 帝 遺 意 , 愛 寵 霖 異 於 諸 國 。 而 霖 性 麤 暴 , 閨 門 之 內 , 婢 妾 之 間 , 多 所 殘 害 。 太 和 六 年, 改 封 東 海 。 嘉 平 元 年 薨 。 子 啟 嗣 。 景 初 、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, 累 增 邑 , 并 前 六 千 二 百 戶 。 高 貴 鄉 公 髦 , 霖 之 子 也, 入 繼 大 宗 。

    元 城 哀 王 禮 , 黃 初 二 年 封 秦 公 , 以 京 兆 郡 為 國 。三 年 , 改 為 京 兆 王 。 六 年 , 改 封 元 城 王 。 太 和 三 年 薨 。五 年 , 以 任 城 王 楷 子 悌 嗣 禮 後 。 六 年 , 改 封 梁 王 。 景 初、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, 累 增 邑 , 并 前 四 千 五 百 戶 。

    邯 鄲 懷 王 邕 , 黃 初 二 年 封 淮 南 公 , 以 九 江 郡 為 國。 三 年 , 進 為 淮 南 王 。 四 年 , 改 封 陳 。 六 年 , 改 封 邯 鄲。 太 和 三 年 薨 。 五 年 , 以 任 城 王 楷 子 溫 嗣 邕 後 。 六 年 ,改 封 魯 陽 。 景 初 、 正 元 、 景 元 中 , 累 增 邑 , 并 前 四 千 四百 戶 。

    清 河 悼 王 貢 , 黃 初 三 年 封 。 四 年 薨 。 無 子 。 國 除。

    廣 平 哀 王 儼 , 黃 初 三 年 封 。 四 年 薨 。 無 子 。 國 除。

    評 曰 : 魏 氏 王 公 , 既 徒 有 國 土 之 名 , 而 無 社 稷 之實 , 又 禁 防 壅 隔 , 同 於 囹 圄 ; 位 號 靡 定 , 大 小 歲 易 ; 骨 肉 之 恩 乖 , 常 棣 之 義 廢 。 為 法 之 弊 , 一 至 於 此 乎 ! 〔 一〕

〔 一 〕   袁 子 曰 : 魏 興 , 承 大 亂 之 後, 民 人 損 減 , 不 可 則 以 古 始 。 於 是 封 建 侯 王 , 皆 使 寄 地, 空 名 而 無 其 實 。 王 國 使 有 老 兵 百 餘 人 , 以 衛 其 國 。 雖有 王 侯 之 號 , 而 乃 儕 為 匹 夫 。 縣 隔 千 里 之 外 , 無 朝 聘 之 儀 , 鄰 國 無 會 同 之 制 。 諸 侯 游 獵 不 得 過 三 十 里 , 又 為 設防 輔 監 國 之 官 以 伺 察 之 。 王 侯 皆 思 為 布 衣 而 不 能 得 。 既 違 宗 國 藩 屏 之 義 , 又 虧 親 戚 骨 肉 之 恩 。 魏 氏 春 秋 載 宗 室 曹 冏 上 書 曰 : 「 臣 聞 古 之 王 者 , 必 建 同 姓 以 明 親 親 , 必 樹 異 姓 以 明 賢 賢 。 故 傳 曰 『 庸 勳 親 親 , 昵 近 尊 賢 』 ; 書曰『 克 明 俊 德 , 以 親 九 族 』 ; 詩 云 『 懷 德 維 寧 , 宗 子 維 城 』 。 由 是 觀 之 , 非 賢 無 與 興 功 , 非 親無 與 輔 治 。 夫 親 親 之 道 , 專 用 則 其 漸 也 微 弱 ; 賢 賢 之 道, 偏 任 則 其 弊 也 劫 奪 。 先 聖 知 其 然 也 , 故 博 求 親 疏 而 並 用 之 ; 近 則 有 宗 盟 藩 衛 之 固 , 遠 則 有 仁 賢 輔 弼 之 助 , 盛 則 有 與 共 其 治 , 衰 則 有 與 守 其 土 , 安 則 有 與 享 其 福 , 危 則 有 與 同 其 禍 。 夫 然 , 故 能 有 其 國 家 , 保 其 社 稷 , 歷 紀長 久 , 本 枝 百 世 也 。 今 魏 尊 尊 之 法 雖 明 , 親 親 之 道 未 備。 詩 不 云 乎 , 『 鶺 鴒 在 原 , 兄 弟 急 難 』 。 以 斯 言 之 , 明兄 弟 相 救 於 喪 亂 之 際 , 同 心 於 憂 禍 之 間 , 雖 有 鬩 牆 之 忿, 不 忘 禦 侮 之 事 。 何 則 ? 憂 患 同 也 。 今 則 不 然 , 或 任 而 不 重 , 或 釋 而 不 任 , 一 旦 疆 埸 稱 警 , 關 門 反 拒 , 股 肱 不 扶 , 胸 心 無 衛 。 臣 竊 惟 此 , 寢 不 安 席 , 思 獻 丹 誠 , 貢 策 朱 闕 。 謹 撰 合 所 聞 , 敘 論 成 敗 。 論 曰 : 昔 夏 、 殷 、 周 歷 世 數 十 , 而 秦 二 世 而 亡 。 何 則 ? 三 代 之 君 , 與 天 下 共 其 民 , 故 天 下 同 其 憂 。 秦 王 獨 制 其 民 , 故 傾 危 而 莫 救 。 夫與 民 共 其 樂 者 , 人 必 憂 其 憂 ; 與 民 同 其 安 者 , 人 必 拯 其 危 。 先 王 知 獨 治 之 不 能 久 也 , 故 與 人 共 治 之 ; 知 獨 守 之不 能 固 也 , 故 與 人 共 守 之 。 兼 親 疏 而 兩 用 , 參 同 異 而 並 建 。 是 以 輕 重 足 以 相 鎮 , 親 疏 足 以 相 衛 , 并 兼 路 塞 , 逆 節 不 生 。 及 其 衰 也 , 桓 、 文 帥 禮 ; 苞 茅 不 貢 , 齊 師 伐 楚; 宋 不 城 周 , 晉 戮 其 宰 。 王 綱 弛 而 復 張 , 諸 侯 傲 而 復 肅。 二 霸 之 後 , 浸 以 陵 遲 。 吳 、 楚 憑 江 , 負 固 方 城 , 雖 心希 九 鼎 , 而 畏 迫 宗 姬 , 姦 情 散 於 胸 懷 , 逆 謀 消 於 唇 吻 ;斯 豈 非 信 重 親 戚 , 任 用 賢 能 , 枝 葉 碩 茂 , 本 根 賴 之 與 ?自 此 之 後 , 轉 相 攻 伐 ; 吳 并 於 越 , 晉 分 為 三 , 魯 滅 於 楚, 鄭 兼 於 韓 。 暨 于 戰 國 , 諸 姬 微 矣 , 惟 燕 、 衛 獨 存 , 然皆 弱 小 , 西 迫 彊 秦 , 南 畏 齊 、 楚 , 憂 懼 滅 亡 , 匪 遑 相 恤。 至 於 王 赧 , 降 為 庶 人 , 猶 枝 幹 相 持 , 得 居 虛 位 , 海 內無 主 , 四 十 餘 年 。 秦 據 勢 勝 之 地 , 騁 譎 詐 之 術 , 征 伐 關 東 , 蠶 食 九 國 , 至 於 始 皇 , 乃 定 天 位 。 曠 日 若 彼 , 用 力 若 此 , 豈 非 深 固 根 蔕 不 拔 之 道 乎 ? 易 曰 ; 『 其 亡 其 亡 ,繫 於 苞 桑 。 』 周 德 其 可 謂 當 之 矣 。 秦 觀 周 之 弊 , 以 為 小弱 見 奪 , 於 是 廢 五 等 之 爵 , 立 郡 縣 之 官 , 棄 禮 樂 之 教 ,任 苛 刻 之 政 ; 子 弟 無 尺 寸 之 封 , 功 臣 無 立 錐 之 地 , 內 無 宗 子 以 自 毗 輔 , 外 無 諸 侯 以 為 藩 衛 , 仁 心 不 加 於 親 戚 ,惠 澤 不 流 於 枝 葉 ; 譬 猶 芟 刈 股 肱 , 獨 任 胸 腹 , 浮 舟 江 海, 捐 棄 楫 櫂 , 觀 者 為 之 寒 心 , 而 始 皇 晏 然 自 以 為 關 中 之固 , 金 城 千 里 , 子 孫 帝 王 萬 世 之 業 也 , 豈 不 悖 哉 ! 是 時 淳 于 越 諫 曰 : 『 臣 聞 殷 、 周 之 王 , 封 子 弟 功 臣 千 有 餘 (城 ) 〔 歲 〕 。 今 陛 下 君 有 海 內 而 子 弟 為 匹 夫 , 卒 有 田 常六 卿 之 臣 , 而 無 輔 弼 , 何 以 相 救 ? 事 不 師 古 而 能 長 久 者, 非 所 聞 也 。 』 始 皇 聽 李 斯 偏 說 而 絀 其 議 , 至 於 身 死 之日 , 無 所 寄 付 , 委 天 下 之 重 於 凡 夫 之 手 , 託 廢 立 之 命 於姦 臣 之 口 , 至 令 趙 高 之 徒 , 誅 鉏 宗 室 。 胡 亥 少 習 刻 薄 之教 , 長 遭 凶 父 之 業 , 不 能 改 制 易 法 , 寵 任 兄 弟 , 而 乃 師 譚 申 、 商 , 諮 謀 趙 高 ; 自 幽 深 宮 , 委 政 讒 賊 , 身 殘 望 夷, 求 為 黔 首 , 豈 可 得 哉 ? 遂 乃 郡 國 離 心 , 眾 庶 潰 叛 , 勝、 廣 倡 之 於 前 , 劉 、 項 弊 之 於 後 。 向 使 始 皇 納 淳 于 之 策, 抑 李 斯 之 論 , 割 裂 州 國 , 分 王 子 弟 , 封 三 代 之 後 , 報功 臣 之 勞 , 士 有 常 君 , 民 有 定 主 , 枝 葉 相 扶 , 首 尾 為 用, 雖 使 子 孫 有 失 道 之 行 , 時 人 無 湯 、 武 之 賢 , 姦 謀 未 發, 而 身 已 屠 戮 , 何 區 區 之 陳 、 項 而 復 得 措 其 手 足 哉 ? 故漢 祖 奮 三 尺 之 劍 , 驅 烏 集 之 眾 , 五 年 之 中 , 遂 成 帝 業 。自 開 闢 以 來 , 其 興 立 功 勳 , 未 有 若 漢 祖 之 易 也 。 夫 伐 深根 者 難 為 功 , 摧 枯 朽 者 易 為 力 , 理 勢 然 也 。 漢 監 秦 之 失, 封 殖 子 弟 , 及 諸 呂 擅 權 , 圖 危 劉 氏 , 而 天 下 所 以 不 傾 動 , 百 姓 所 以 不 易 心 者 , 徒 以 諸 侯 彊 大 , 盤 石 膠 固 , 東牟 、 朱 虛 受 命 於 內 , 齊 、 代 、 吳 、 楚 作 衛 於 外 故 也 。 向 使 高 祖 踵 亡 秦 之 法 , 忽 先 王 之 制 , 則 天 下 已 傳 , 非 劉 氏有 也 。 然 高 祖 封 建 , 地 過 古 制 , 大 者 跨 州 兼 郡 , 小 者 連城 數 十 , 上 下 無 別 , 權 侔 京 室 , 故 有 吳 、 楚 七 國 之 患 。賈 誼 曰 : 『 諸 侯 彊 盛 , 長 亂 起 姦 。 夫 欲 天 下 之 治 安 , 莫若 眾 建 諸 侯 而 少 其 力 , 令 海 內 之 勢 , 若 身 之 使 臂 , 臂 之使 指 , 則 下 無 背 叛 之 心 , 上 無 誅 伐 之 事 。 』 文 帝 不 從 。至 於 孝 景 , 猥 用 晁 錯 之 計 , 削 黜 諸 侯 , 親 者 怨 恨 , 疏 者震 恐 , 吳 、 楚 倡 謀 , 五 國 從 風 。 兆 發 高 帝 , 釁 鍾 文 、 景, 由 寬 之 過 制 , 急 之 不 漸 故 也 。 所 謂 末 大 必 折 , 尾 大 難 掉 。 尾 同 於 體 , 猶 或 不 從 , 況 乎 非 體 之 尾 , 其 可 掉 哉 ? 武 帝 從 主 父 之 策 , 下 推 恩 之 令 , 自 是 之 後 , 齊 分 為 七 ,趙 分 為 六 , 淮 南 三 割 , 梁 、 代 五 分 , 遂 以 陵 遲 , 子 孫 微 弱 , 衣 食 租 稅 , 不 預 政 事 , 或 以 酎 金 免 削 , 或 以 無 後 國除 。 至 於 成 帝 , 王 氏 擅 朝 。 劉 向 諫 曰 : 『 臣 聞 公 族 者 ,國 之 枝 葉 ; 枝 葉 落 則 本 根 無 所 庇 蔭 。 方 今 同 姓 疏 遠 , 母黨 專 政 , 排 擯 宗 室 , 孤 弱 公 族 , 非 所 以 保 守 社 稷 , 安 固國 嗣 也 。 』 其 言 深 切 , 多 所 稱 引 , 成 帝 雖 悲 傷 歎 息 而 不能 用 。 至 於 哀 、 平 , 異 姓 秉 權 , 假 周 公 之 事 , 而 為 田 常 之 亂 , 高 拱 而 竊 天 位 , 一 朝 而 臣 四 海 。 漢 宗 室 王 侯 , 解印 釋 紱 , 貢 奉 社 稷 , 猶 懼 不 得 為 臣 妾 , 或 乃 為 之 符 命 ,頌 莽 恩 德 , 豈 不 哀 哉 ! 由 斯 言 之 , 非 宗 子 獨 忠 孝 於 惠 、文 之 閒 , 而 叛 逆 於 哀 、 平 之 際 也 , 徒 權 輕 勢 弱 , 不 能 有 定 耳 。 賴 光 武 皇 帝 挺 不 世 之 姿 , 禽 王 莽 於 已 成 , 紹 漢 嗣 於 既 絕 , 斯 豈 非 宗 子 之 力 也 ? 而 曾 不 監 秦 之 失 策 , 襲 周之 舊 制 , 踵 王 國 之 法 , 而 徼 倖 無 疆 之 期 。 至 於 桓 、 靈 ,閹 豎 執 衡 , 朝 無 死 難 之 臣 , 外 無 同 憂 之 國 , 君 孤 立 於 上, 臣 弄 權 於 下 , 本 末 不 能 相 御 , 身 首 不 能 相 使 。 由 是 天 下 鼎 沸 , 姦 凶 並 爭 , 宗 廟 焚 為 灰 燼 , 宮 室 變 為 榛 藪 , 居 九 州 之 地 , 而 身 無 所 安 處 , 悲 夫 ! 魏 太 祖 武 皇 帝 躬 聖 明 之 資 , 兼 神 武 之 略 , 恥 王 綱 之 廢 絕 , 愍 漢 室 之 傾 覆 , 龍飛 譙 、 沛 , 鳳 翔 兗 、 豫 , 掃 除 凶 逆 , 翦 滅 鯨 鯢 , 迎 帝 西京 , 定 都 潁 邑 , 德 動 天 地 , 義 感 人 神 。 漢 氏 奉 天 , 禪 位 大 魏 。 大 魏 之 興 , 于 今 二 十 有 四 年 矣 , 觀 五 代 之 存 亡 而不 用 其 長 策 , 睹 前 車 之 傾 覆 而 不 改 於 轍 跡 ; 子 弟 王 空 虛之 地 , 君 有 不 使 之 民 , 宗 室 竄 於 閭 閻 , 不 聞 邦 國 之 政 ,權 均 匹 夫 , 勢 齊 凡 庶 ; 內 無 深 根 不 拔 之 固 , 外 無 盤 石 宗 盟 之 助 , 非 所 以 安 社 稷 , 為 萬 世 之 業 也 。 且 今 之 州 牧 、郡 守 , 古 之 方 伯 、 諸 侯 , 皆 跨 有 千 里 之 土 , 兼 軍 武 之 任, 或 比 國 數 人 , 或 兄 弟 並 據 ; 而 宗 室 子 弟 曾 無 一 人 閒 廁其 閒 , 與 相 維 持 , 非 所 以 彊 幹 弱 枝 , 備 萬 一 之 虞 也 。 今之 用 賢 , 或 超 為 名 都 之 主 , 或 為 偏 師 之 帥 , 而 宗 室 有 文者 必 限 小 縣 之 宰 , 有 武 者 必 置 百 人 之 上 , 使 夫 廉 高 之 士, 畢 志 於 衡 軛 之 內 , 才 能 之 人 , 恥 與 非 類 為 伍 , 非 所 以勸 進 賢 能 褒 異 宗 室 之 禮 也 。 夫 泉 竭 則 流 涸 , 根 朽 則 葉 枯; 枝 繁 者 蔭 根 , 條 落 者 本 孤 。 故 語 曰 『 百 足 之 蟲 , 至 死不 殭 』 , 以 扶 之 者 眾 也 。 此 言 雖 小 , 可 以 譬 大 。 且 墉 基不 可 倉 卒 而 成 , 威 名 不 可 一 朝 而 立 , 皆 為 之 有 漸 , 建 之有 素 。 譬 之 種 樹 , 久 則 深 固 其 本 根 , 茂 盛 其 枝 葉 , 若 造 次 徙 於 山 林 之 中 , 植 於 宮 闕 之 下 , 雖 壅 之 以 黑 墳 , 煖 之以 春 日 , 猶 不 救 於 枯 槁 , 而 何 暇 繁 育 哉 ? 夫 樹 猶 親 戚 ,土 猶 士 民 , 建 置 不 久 , 則 輕 下 慢 上 , 平 居 猶 懼 其 離 叛 ,危 急 將 若 之 何 ? 是 以 聖 王 安 而 不 逸 , 以 慮 危 也 , 存 而 設 備 , 以 懼 亡 也 。 故 疾 風 卒 至 而 無 摧 拔 之 憂 , 天 下 有 變 而 無 傾 危 之 患 矣 。 」 冏 , 中 常 侍 兄 叔 興 之 後 , 少 帝 族 祖 也。 是 時 天 子 幼 稚 , 冏 冀 以 此 論 感 悟 曹 爽 , 爽 不 能 納 。